人民的名义涉抄袭 人民的名义陷入抄袭风波事件始末回顾
《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被诉抄袭
据了解,陈有西和和京衡影视法律部主任王慧星担任了该案原告南嫫的代理律师。
案件资料显示,原告方面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裘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直接抄袭。”
原告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八被告侵犯其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摄制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停止侵权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要求周梅森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
同时,原告还要求八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800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经原告和法院书面认可的致歉声明,消除侵权影响,恢复原告著作权益;承担原告维权费用20万元,分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
人民的名义涉抄袭
原告:两书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
据了解,原告刘三田原为中央电视台媒体从业人员。原告称《暗箱》中的桥段来自其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任职期间接触的企业和访民投诉。
而原告方面认为《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的理由之一,是其与《暗箱》的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
“原告作品《暗箱》围绕老国防厂‘一石厂’的改制、收购展开。一石厂氯气罐爆炸事件,暴露出工人、企业、政府的三方矛盾,一石厂并购及江东半岛开发过程中暗箱操作的内幕一步步被揭开,真正的幕后黑手—--崔市长、南岭省长、老首长等层级递增官商勾结关系网,逐渐浮出水面。
被告剧本、小说和电视剧作品《人民的名义》,使用了原告作品中核心的、独创性戏剧性功能的表达,围绕老国营企业‘大风厂’的改制、收购、破产、重建,以黑社会暴力强拆工人护厂引发的火灾事件,作为矛盾制高点,暴露出幕后的——丁义珍副市长、祁同伟省公安厅局长、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副国级赵立春等层级递增至副国级高级官员,官商勾结贪腐事件内幕。”
原告认为,除了从原告作品与被告作品情节整体比对看,将引导故事主线的记者调查、省长回忆、省长家人介绍等,改编时替换成检察官侦查破案外,其他情节版块“国企改制、收购”、“政府内部反腐”、“腐败集团反击”等情节,则高度近似抄袭,实质主线完全雷同。
此外,原告还认为两书多处故事桥段相似,人物关系设计相似,人名相似等。